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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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分公司資產處置公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分公司擬對擁有的寧夏馬斯特置業有限公司1戶債權資產進行公開處置,現予以公告。具體信息如下:
一、資產基本情況
基準日:2024年11月15日 單位:人民幣 元 | ||||||
債務人 名稱 | 地區 | 欠付重組債務本金 | 欠付重組寬限補償金 | 欠付重組債務溢價 | 保證人信息 | 抵押物信息 |
主債務人:寧夏馬斯特置業有限公司 共同債務人:寧夏馬斯特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 銀川市 | 192,900,000.00 | 27,318,898.33 | 54,400,000.00 | 寧夏哈納斯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寧夏鹽池哈納斯風力發電有限公司、馬富強 | 寧夏馬斯特置業有限公司持有的銀川凱賓斯基飯店和馬斯特商務中心寫字樓,建筑面積102591.51平方米。 |
債權金額合計 |
274,618,898.33 |
注:1、本公告清單內債權基準日為2024年11月15日。2、上述債權處置時債權及其項下權利義務一并轉讓。3、本交易項下的債權資產將按其現狀出售,本公司不對資產的狀況做任何聲明或保證。4、本公告僅具有要約邀請的效力,本公司有權自行解除該要約邀請或按照實際情況對擬處置資產進行調整。5、表格列示的金額由于計算方法等原因與實際金額可能存在誤差,具體以相關合同約定及生效法律文書計算為準。
二、處置方式
按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務管理辦法》規定的方式進行處置,處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息清收、訴訟追償、債務重組、單戶債權公開轉讓及受托處置,或與其他符合轉讓條件的資產組合打包轉讓等。
三、交易條件
投資者信譽好,須按我公司規定的要求支付轉讓價款并能夠接受債權資產存在的瑕疵及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交易資金來源合法,接受反委托我公司處置。
四、對交易對象的要求
依法注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員不得購買:
(一)國家公務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
(二)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
(三)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原債務人的管理層或其直系親屬;
(四)債務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
(五)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
(六)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
(七)反恐、反洗錢黑名單人員;
(八)其他依據法律法規不得收購、受讓轉讓標的的主體。法律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公告期內同時受理上述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咨詢。
六、聯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項聯系人:鄒女士,聯系電話:0951-3059511。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李女士,0951-3059559。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分公司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