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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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資產處置更正公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分別于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6日在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網站(https://www.chamc.com.cn)以及《山西經濟日報》發布了長治市郊區欣昌物貿有限公司單戶不良債權資產處置公告,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最新印發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務管理辦法》(金規〔2024〕17號)等相關規定,現對公告中“對交易對象的要求”更正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員不得購買: (一)國家公務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二)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三)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四)債務企業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五)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六)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七)資產原債務人不得參與資產的折價購買。(八)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受讓人需在成交確認前簽訂相關承諾書,承諾不屬于不得購買范圍主體。”
原公告其他內容不變,特此更正。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4 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