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處置公告 | ||
|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西壯族自治區分公司資產處置公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西壯族自治區分公司(以下稱“中信金融資產廣西分公司”)合法擁有柳州市誠基裝飾有限公司等8戶不良債權資產(以下稱“標的資產”),擬進行公開轉讓處置,現予以公告。
一、擬處置標的資產情況
截止2024年11月14日,柳州市誠基裝飾有限公司等8戶擬處置資產債權總金額3997.23萬元,其中本金2339.07萬元,利息1658.16萬元,資產分布于柳州市、三江縣。具體詳見本公告所附《資產處置公告清單》列示債權資產。
上述債權以及從債權基準日至債權轉讓日所產生的借款人和擔保人應清償的利息、罰息、違約金、復利、遲延履行金等,最終按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的有關約定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生效法律文書計算。標的資產項下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
二、處置方式
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管理辦法》規定的方式單戶或組包處置。
三、對交易對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及完全民事責任能力且具備支付能力并可承擔購買標的資產所帶來的風險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
以下主體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本公告列示的標的資產: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資產公司工作人員、標的資產項下原借款人的管理層或其直系親屬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及標的資產項下原借款人、標的資產項下原擔保人、反恐及反洗錢黑名單人員、受國際制裁的主體、其他依據法律法規不得收購、受讓標的資產的主體。標的資產項下債權資產原借款人及關聯企業等利益相關方不得參與對標的資產的折價購買。
成交買受人須配合中信金融資產廣西分公司開展合規訪談,如拒不配合合規訪談的,中信金融資產廣西分公司有權終止交易。
四、公告期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
五、接受征詢或異議
如需了解標的資產具體情況或對標的資產處置有異議的,可向中信金融資產廣西分公司提出;公告期內,中信金融資產廣西分公司同時受理投資者報名和對標的資產處置的有關異議和征詢。
六、交易條件
一次性付款。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唐先生、韓先生
聯系電話:0771-5892931、0771-5808853/13707713880。
聯系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民族大道38-3號
郵編:530022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范先生,0771-5828595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西監管局:0771-2826553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廣西壯族自治區分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附:
資產處置公告清單 | ||||||||
基準日:2024年11月14日 | 單位:萬元 | |||||||
序號 | 借款人名稱 | 債權總余額 | 本金余額 | 利息 | 抵質押物 | 擔保人 | 資產所在地 | 訴訟情況 |
1 | 柳州市誠基裝飾有限公司 | 595.1 | 500 | 95.1 | 三江縣古宜鎮悅江路25號江岸麗苑9棟09至26號商鋪 | 黃子城、田宇航、黃馨毅 | 三江縣 | 已訴訟,已申請執行 |
2 | 柳州市風華汽車裝飾件廠 | 1232.51 | 728.89 | 503.62 | 1.水南路219號1單元2-1房產;2.水南路219號2單元2-1房產;3.躍進路56號1-6房產;4.躍進路56號1-7房產。 | 覃軍懿、覃慧懿、張維年 | 柳州市 | 已訴訟,已申請執行 |
3 | 天海復合肥廠 | 693.61 | 160 | 533.61 | 天海復合肥廠名下機器設備 | 柳州市郊區長塘鎮黃土村經濟聯合社、柳州市郊區長塘鎮黃土村民委員會 | 柳州市 | 已訴訟,已申請執行 |
4 | 茂聯石油液化氣供氣站 | 406.69 | 95 | 311.69 | \ | 天海復合肥廠 | 柳州市 | 已訴訟,已申請執行 |
5 | 廣西勝乾貿易有限公司 | 305.78 | 227.86 | 77.92 | \ | 保證人:廣西柳州鋼都鋼管有限公司、覃子強、何麗珍、黃吳樓、林伏祥 | 柳州市 | 已訴訟,已申請執行 |
6 | 廣西柳州鋼都鋼管有限公司 | 329.65 | 249.99 | 79.66 | \ | 保證人:廣西勝乾貿易有限公司、覃子強、何麗珍、黃吳樓、林伏祥 | 柳州市 | 已訴訟,已申請執行 |
7 | 柳州市錦凌剪板貿易有限公司 | 202.81 | 178.43 | 24.38 | \ | 保證人:柳州市魯桂特鋼有限公司、柳州旗輝環保機械有限公司、馬恩煥、王忠敏、孫煥彬、李雅、甘桂荘、李健麗、甘偉林 | 柳州市 | 未訴訟 |
8 | 柳州市魯桂特鋼有限公司 | 231.08 | 198.90 | 32.18 | \ | 保證人:柳州旗輝環保機械有限公司、柳州市錦凌剪板貿易有限公司、馬恩煥、王忠敏、孫煥彬、李雅、甘桂荘、李健麗、甘偉林 | 柳州市 | 未訴訟 |
合計 | 3997.23 | 2339.07 | 1658.16 |
1、上述債權以及從債權基準日至債權轉讓日所產生的借款人和擔保人應清償的利息、罰息、違約金、復利、遲延履行金等,最終按相應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的有關約定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生效法律文書計算。標的資產項下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
2、若借款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代位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