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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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西壯族自治區分公司資產處置公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西壯族自治區分公司(以下稱“中信金融資產廣西分公司”)合法擁有本公告所附《資產處置清單》列示的桂林大龍投資有限公司、桂林金色雨林木業有限公司債權資產(以下稱“標的資產”),擬進行公開轉讓處置,現予以公告。
一、債權資產情況
截止資產基準日,標的資產總額為人民幣303,107,101.92元,其中本金167,731,744.72元、重組收益135,375,357.20元。資產位于桂林。
上述資產以及從資產基準日至資產轉讓日所產生的債務人和擔保人應清償的利息(或重組收益)、罰息、違約金、復利、遲延履行金等,最終按債務合同、擔保合同的有關約定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生效法律文書計算。標的資產項下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本公告中內容如有錯漏,以債務人、擔保人等原已簽署的交易合同及生效法律文書等為準。
二、處置方式
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管理辦法》規定的方式單戶處置。
三、交易對象的要求
信譽良好,資金來源合法,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及完全民事責任能力且具備支付能力并可承擔購買標的資產所帶來的風險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成交買受人須配合中信金融資產廣西分公司開展合規訪談,如拒不配合合規訪談的,中信金融資產廣西分公司有權終止交易。
以下主體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本公告列示的標的資產: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資產公司工作人員、原債務人的管理層或其直系親屬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及標的資產項下原債務人、標的資產項下原擔保人、反恐及反洗錢黑名單人員、受國際制裁的主體、其他依據法律法規不得收購、受讓標的資產的主體。標的資產項下原債務人及關聯企業等利益相關方不得參與對標的資產的折價購買。
四、公告期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
五、接受征詢或異議
如需了解標的資產具體情況或對標的資產處置有異議的,可向中信金融資產廣西分公司提出;公告期內,中信金融資產廣西分公司同時受理投資者報名和對標的資產處置的有關異議和征詢。
六、交易條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吳先生、歐先生
聯系電話07715892961/15977485724、0771-5808829/18577872518。
聯系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民族大道38-3號
郵編:530022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金先生,0771-5871258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西監管局:0771-2826553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西壯族自治區分公司
2024年10月19日
資產處置清單 | ||||||||||
單位:元 | ||||||||||
序號 | 借款人名稱 | 債權本息(或權益)合計 | 本金(或合同項下權益金額) | 重組收益 | 基準日 | 抵/質押物 | 保證人 | 訴訟情況 | 債務人所在地 | 抵押物所在地 |
1 | 桂林大龍投資有限公司、桂林金色雨林木業有限公司 | 303,107,101.92 | 167,731,744.72 | 135,375,357.20 | 2024年9月30日 | (1)桂林靈川縣中心位置89.29畝商住用地;(2)卿毅春、謝良榮持有凱豐公司60%股權質押;(3)桂林桂冶實業有限公司持有對桂林市財政局的“退二進三”搬遷改造項目支持資金應收賬款10479.96萬元;(4)凱豐公司對東巷項目54436.04平方米租金應收賬款質押。 | 廣西凱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卿毅春、卿毅杰、項麗群、卿毅新、謝良榮 | 已訴已執行 | 桂林 | 桂林 |
注:公告清單所列示的利息數據僅為截至基準日的利息余額,借款人和擔保人實際應清償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遲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及其他合同的有關約定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生效法律文書計算。上述債權項下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 |